陈仓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陈仓区,隶属于陕西省宝鸡市,位于陕西省西部,西与甘肃省天水市、清水县相邻。陈仓区地处秦岭山地、关中平原、黄土高原过渡区,地貌由山、塬、川组成。属大陆性暖温带季风气候。截至2016年,陈仓区下辖15镇、3个街道,常住总人口60.4008万人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.78亿元,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7315元,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99.93亿元,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0.88亿元。陈仓区名胜古迹众多,汉刘邦暗度陈仓,诸葛孔明两伐祁山,吴玠吴磷兄弟大败金兀术等重大历史事件都发生在这里。先后出土了一大批珍贵文物,著名的有唐代初年出土的石鼓,清代出土的“虢季子白盘”、“散氏盘”,以及建国后出土的“何尊”、“夨王簋盖”等。1949年7月以宝鸡县的城区及郊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宝鸡市,与宝鸡县化归新设立宝鸡分区管辖;宝鸡县驻地迁往石羊庙。11月,宝鸡市的虢镇区划归宝鸡县。